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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项目选聘战略咨询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admin 点击:22633 日期:2020-12-14 [] [] []



1.1谈判条件


   依据相关文件,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决定对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集团”),现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1.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2.1项目名称: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项目选聘战略咨询机构


   1.2.2项目概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对贵金属集团的战略定位,及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为科学、高效及高质量完成集团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突出规划的前瞻性、专业性和可行性。引进第三方战略咨询机构,为集团“十四五”规划项目提供咨询,并负责集团总体规划的编制、论证等工作。


   1.2.3采购内容:为贵金属集团“十四五”规划项目提供相应战略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形成贵金属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分别提供汇报版、内贯版)、根据本次规划项目开展的需要为贵金属集团子规划的制定等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等。


   1.2.4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直至公司“十四五”规划获得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同意批复的文件。在此期间,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初稿,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定稿并按要求上报省国资委。若国资委提出修改意见,则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上报,直至获得省国资委同意批复文件。


   1.2.5付款方式:按业务进度分三次支付。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40%,完成定稿并上报省国资委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90%,公司总体规划获得省国资委同意批复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100%。


   1.2.6成果质量要求:获得云南省国资委同意批复的文件。


1.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等的复印件);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五年及以上战略咨询从业经验。


   1.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财务报表。


   1.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


1.4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00时,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技路988号。


   1.5.2 谈判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00时,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技路988号。


   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昱瑾  李郁秀


   电话:0871-68328045;0871-68328271


   邮箱:lvyujin@ipm.com.cn;liyuxiu@ip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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